泰宁法院裁决15.7万枚泰达币理财合同纠纷案
来源:互联网时间:2025-02-23 17:40:55
泰宁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泰达币”作为理财对象的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江某通过他人介绍与林某相识,并通过建立微信群进行“泰达币”的交易。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江
泰宁法院审结了一起以“泰达币”作为理财对象的合同纠纷案件。2021年,江某通过他人介绍与林某相识,并通过建立微信群进行“泰达币”的交易。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江某先后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转账向林某汇款约10万元人民币,林某为其购买了约76000个泰达币。江某还根据林某的指示购买了81000个泰达币,并按照林某的要求将其持有的泰达币分多次转入平台,由林某进行操作。然而,所有资金最终被林某操作殆尽。江某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审理,法院认为泰达币的委托交易及管理等问题在我国并不受到法律的调整和保护,因此驳回了江某的诉讼请求。